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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实践

来源: 时间:2018-09-07

(一九五八年十月二十五日)

林  伯  渠

 

    宁夏回族自治区经过将近两年的酝酿、协商和筹备,今天正式宣告成立了。这是回族人民和自治区内各民族人民的一件大喜事,也是全国各民族人民的一件共同的喜事。我谨代表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人民政府和毛主席,向各位代表、向回族人民和自治区内各民族人民致以热烈的祝贺。回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比较多,经济、文化比较发展的一个民族。回族人民分散居住在全国各地,而以宁夏等地比较集中。回族和其他民族一样,是我国勤劳、勇敢的民族,对我们伟大祖国的缔造有过光荣的贡献。在历史上,回、汉两族的反动统治阶级曾经对回族人民进行了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国民党反动派甚至根本不承认回族是一个民族。中国共产党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根据民族平等的原则,承认回族是我国的一个少数民族,并且曾经为回族人民的解放和发展进行了不懈的斗争。在抗日战争时期,党就在陕甘宁边区为回族人民建立了自治地方,并且组织和领导了各地方的回族人民的抗日斗争。在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党又领导回族人民进行了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支援和参加了全国人民的解放战争。解放以后,党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实现了民族平等。一方面认真保障了全国各地杂居、散居的回族人民的平等权利,继续在回族人民聚居的地方推行了民族区域自治,先后在宁夏、甘肃等地建立了四个回族自治州和九个回族自治县、一个和其他民族联合的自治县;另一方面积极领导回族人民进行了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培养了干部,发展了经济和文化,改善和提高了人民的生活,从而使回族的社会面貌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回族同汉族及其他民族间的友爱团结关系,也获得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一九五六年春天,党中央又倡议为回族人民建立一个相当于省一级的民族自治地方,以满足回族人民多年来的愿望。在党中央和毛主席的亲切关怀下,在甘肃省和其他兄弟地区的大力支持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终于建立起来了。这是我们党的民族政策的又一个重大的胜利,是值得我们大家欢欣鼓舞的。

    我们党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几年来,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工作已经获得了巨大的成绩。全国实行区域自治的已经有三十五个少数民族,人口共达二千五百多万,约占聚居的少数民族人口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完全符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和各民族的共同愿望,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在回族中推行民族区域自治的事实,就充分证明了这个政策的巨大优越性。由于在各地聚居的地方依据聚居地方的大小分别建立了大小不同的回族自治地方,不但保障了回族人民在管理本民族内部事务上当家作主的权利,大大激发了他们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精神,而且迅速消除了历史上残留下来的回族和汉族及其他民族间的隔阂,增进了各民族间的互相信任和团结。毫无疑问,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一定会鼓舞起自治区内各民族人民更大的革命干劲,有利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和增强民族团结。

    宁夏地区在党的领导下,几年来工作有很大成绩。进行了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发展了社会主义的经济、文化建设事业;在去年开始的整风和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批判了地方主义、地方民族主义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取得了政治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社会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今年开始,宁夏工农业生产有了更大的发展,粮食比去年增加一倍多,兴建大小工业单位九千多个。所有这些,都为自治区今后的建设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同时,自治区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在建设工作上有许多极为有利的条件。全区现有水田四百七十万亩,平均每人两亩多,青铜峡水库工程建成后,还可扩大灌溉面积几百万亩。人们常说:“天下黄河富宁夏”,就是指的这个地方。区内矿产资源据初步勘探就有几十种,其中尤以煤和石油蕴藏量最为丰富,发展工业的潜力很大。自治区的交通也很便利,所有县、市都有公路,横贯自治区的包兰铁路已经通车,京——包——银——兰航空线也已建立。因此,自治区成立以后,只要能够在党的领导下,充分依靠群众,就一定能够使自治区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高速度地发展起来,就一定能够为自治区开拓出光辉灿烂的前途。

    自治区的同志提出,在社会主义建设中遇到的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劳动力缺乏,并且要求中央在这方面给以支援。为了满足自治区各民族人民的这个要求,中央同意在今后几年内从其他各省抽调一批劳动力来支援自治区的建设工作。这是一个关系到自治区内各民族团结合作和社会主义建设高速度发展的重要措施,也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各民族大团结,大协作的表现。这一措施的实现,必将进一步加速自治区的社会主义建设,对整个自治区的面貌将会发生深远的影响。

    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向前发展,我国各民族人民之间的接触愈来愈多,联系愈来愈密切,各民族人民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以及各民族地区之间的协作关系正在普遍形成和大大发展,从而使各民族之间的共同性和融合的因素愈来愈多,差别性愈来愈少,历史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的心理残余将会最后趋于消灭。伟大的列宁曾经说过:“社会主义的目的不只是要消灭人类分为许多小国家的现象和各民族间的任何隔离状态,不只是要使各民族互助亲近,而是要使各民族融为一体。”[1]当然,要达到各民族的完全融合,还必须经过各民族人民的长期努力。因为民族的融合,是各民族在社会主义道路上经济、文化高度发展和繁荣的结果。没有各民族在社会主义道路上的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就不可能有将来各民族的共同融合。但是,现在我国在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各民族总的趋向是逐步走向融合。对这种趋向,我国各民族人民应该采取欢迎的态度,并且积极加以促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在这样一个社会主义建设全面展开和民族关系大发展的伟大时期成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承担了光荣的责任。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后,它的任务是什么呢?它的任务就是要团结自治区内各民族人民,贯彻实现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在彻底完成社会主义革命的同时,积极进行技术和文化革命,争取在最短期间彻底改变自治区的面貌,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并为祖国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建设贡献出最大的力量。

    党的领导是我们革命和建设事业获得胜利,各民族获得解放、发展和繁荣的决定条件。任何工作,不管是革命工作或是建设工作,离开党的领导,就必然迷失方向,导致失败;任何民族,离开党的领导就不可能获得解放、发展和繁荣。回族人民走上解放和发展的道路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的成立,也正是党领导的结果。因此,宁夏回族自治区成立以后,必须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任何单位、任何工作都必须置于党的统一领导和严格监督之下。所有党的干部,不论是回族干部或汉族干部,本地干部或外来干部,新干部或老干部,都必须共产主义化,都必须用共产主义的标准来衡量,都必须在共产主义的原则基础上团结起来。只有这样,才能贯彻实现党对自治区各民族人民的领导,才能使自治区的各项工作得到顺利的发展。

    民族之间的大团结、大协作,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保证。宁夏回族自治区是在宁夏地区各民族、主要是回、汉两族团结合作的基础上建立的。自治区成立以后,必须进一步加强和巩固民族之间的这种团结合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各人民公社之间、各民族地区之间以及同兄弟邻区之间的团结,发扬各民族人民大团结、大协作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在各民族劳动人民大团结的基础上,还必须继续加强对各民族上层人士的团结、改造工作。

    群众路线是党在一切工作中的根本路线。党的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上的贯彻和运用。只有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发动群众,才能搞好革命和建设工作。因此,自治区成立以后,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各种工作中彻底贯彻群众路线。

    为了加速自治区的社会主义建设,并且为过渡到共产主义积极准备条件,为了巩固和发展自治区各民族人民已经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必须不断地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思想进行斗争,当前仍然应当着重和地方民族主义倾向进行斗争,为此就必须继续加强对广大干部和人民群众进行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世界观和民族观来武装干部和人民。必须随时随地对各民族群众进行共产主义世界观和民族观的教育,经常和资产阶级民族主义倾向或其他资本主义残余进行斗争,克服各种狭隘的民族观点。

    各位代表、各位同志:我们完全相信,在中国共产党和毛主席的领导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的各民族人民一定会更进一步地团结起来,光荣地担负起党和国家所交给他们的各项任务,为自治区的建设和伟大祖国各民族人民共同的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作出最大的努力,贡献出他们的全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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